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22-00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起诉书》,尚未开庭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金额:约 1,111.37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鄂 72 民
初 924 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诉通知书、传票的基本内容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武汉海事法
院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立案,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武汉
海事法院出庭应诉。
二、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系公司时任大股东和上级管理单位)
被告: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财政预拨船舶拆解资金 666.48 万元及利息(利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 LPR 为标准,计算自 2019 年 1 月 17 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日止,暂计
算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为 444.89 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四、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5 年 7 月,被告时任实际控制人中外运长航集团通过原告将财政部下拨
的对应被告的 85 艘船舶预付拆解资金共计 5,539.71 万元拨付给被告(详见 2015
年7月14日2015-033号公告)。后因原告及相关部门政策执行原因未完成清算,财政部要求将上述资金全额退还,原告将包括被告 85 艘船舶在内的财政预拨拆解资金逐级退还财政部。被告未按原告要求将相关资金退还给原告,但积极配合原告补办该批船舶拆解资金的清算手续并陆续获得财政部拨付的船舶拆解资金,原告称财政部清查后认为该批船舶中有两艘船舶未能纳入船舶拆解资金清算范围,涉及金额 666.48 万元,原告认为,被告收到的上述两艘船舶拆解资金 666.48万元没有依据,被告应予返还。
五、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应诉,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后续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法院传票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