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4-0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船舶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2013)武海法拍字第00044-2、00045-2、
00046-2、00047-2、00048-2、00049-2、00050-2、00051-2民事裁定书,因公
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交科”)所属的“长
宁海”号、“长飞海”号、“长达海”号、“长盈海”号、“长丰海”号、“长
跃海”号、“长安海”号、“长通海”号八艘船舶经两次拍卖未达到保留价而流
拍,武汉海事法院依双方当事人申请依法变卖上述八艘船舶,最终竞买人中国长
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最高报价一并竞得。
一、八艘船舶拍卖情况概述
2013年7月,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1、准许申请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冻结
被申请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0万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详见上海证券报2013年7月12日公告2013-41。
2013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申请拍卖被申请人
长江交科所有的“长宁海”号、“长飞海”号、“长达海”号、“长盈海”号、
“长丰海”号、“长跃海”号、“长安海”号、“长通海”号八艘船舶,武汉海
事法院裁定准许拍卖。详见上海证券报2013年10月12日公告2013-68。
因上述船舶经两次拍卖未达到保留价而流拍,武汉海事法院依双方当事人申
请依法变卖上述八艘船舶,竞买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人民币9000
万元的最高报价一并竞得。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武汉海事法院下发的(2013)武海法拍字第00044-2、00045-2、00046-2、
00047-2、00048-2、00049-2、00050-2、00051-2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因上述船舶两次拍卖未达到保留价而流拍,武汉海事法院依双方当事人申请
于2013年12月23日依法变卖上述八艘船舶,竞买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
公司共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最高报价一并竞得。因需办理船舶移交以及所有权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
款第(十一)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资产的规定》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长宁海”号、“长飞海”号、“长达海”号、“长盈海”号、
“长丰海”号、“长跃海”号、“长安海”号、“长通海”号八艘船舶所有权的
查封;
2、解除对“长宁海”号、“长飞海”号、“长达海”号、“长盈海”号、
“长丰海”号、“长跃海”号、“长安海”号、“长通海”号八艘船舶的扣押;
3、“长宁海”号、“长飞海”号、“长达海”号、“长盈海”号、“长丰
海”号、“长跃海”号、“长安海”号、“长通海”号八艘船舶的所有权及相应
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所有,上述八艘船的所有权自
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
权过户登记手续;
5、“长宁海”号、“长飞海”号、“长达海”号、“长盈海”号、“长丰
海”号、“长跃海”号、“长安海”号、“长通海”号八艘船舶上原有的担保物
权以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归于消失。
三、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初步测算,本次司法拍卖将减少长江交科2013年度利润近8000万元,具体
损失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2013)武海法拍字第00044-2、00045-2、00046-2、00047-2、00048-2、
00049-2、00050-2、00051-2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