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承担的前次(201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和“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复合片项目”)的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共募集资金
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53,421,987.73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55,770 41,889
2 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53,364 40,082
目
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
3 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 21,470 16,127
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
4 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000 14,271
5 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 48,059 14,630
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
合计 197,663 126,99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91 万元,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 49.69%;复合片项目已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16,127万元,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00%。
二、研发中心项目情况
(一)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原因
1.项目加工生产线设备根据技术进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项目研发设备选型根据技术进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项目原 设备选型时间较早,随着超硬材料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和高端研 发装备的不断涌现,项目部分原选型的研发设备先进性优势已不
明显,与中南钻石当前科技创新对研发设备更高、更精、更尖的要求不符,不利于中南钻石研发进程的加快和更好效果的取得,不利于中南钻石整体研发能力的提升。项目结合科技进步和中南钻石当前研发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必要的设备选型调整,重新选型更高端、更先进的研发设备,在减少设备总台(套)数的同时,满足前沿技术研发需求,如设计新增微波等离子 CVD 设备能有效促进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新增扫描电子显微镜、X 射线荧光光谱仪等高端检测设备能有效提升中南钻石整体检验检测水平。
2.根据合理生产布局和完善配套设施需要增加部分建筑面积
项目原设计在中南钻石南阳厂区新建综合科研楼及实验工房用于布置研发设备。后结合新选型研发设备使用效果的需要,部分研发实验设备结合公司产品厂区分布特点和研发便利需要,临生产、实验现场布局,更有利于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更有利于科研开发迅速、便捷指导生产;同时中南钻石充分结合现有科研开发条件,重点将“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与“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相整合、融合,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及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平台现有优势,计划有效综合利用方城县厂区现有空余建筑面积,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科研、实验场所和科技成果展示使用,进一步增强研发基础设施水平和品牌宣传能力。原项目设计的综合科研楼及实验工房计划不再进行建设,从而减少了项目投资。
(二)本次项目拟调整情况
1.投资规模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 19,000 万元,调整后总投资 15,000 万
元,调减部分全部为中南钻石自筹资金。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建方面,原方案为新增建筑面积 13,444 平方米。调整后方案为不新增建设面积,改造现有建设面积 6,948.28 平方米,利用现有面积 2,232.4 平方米,布置检测技术研究室、合成技术试验基地、CVD 金刚石技术研究室、超硬复合材料技术研究室、石墨材料技术试验基地和科技成果展示厅。
工艺设备购置方面,原方案为新增产品检测、试验工艺设备及软件、公用工程设备共 398 台/套,其中新增检测、试验等工艺设备及软件 336 台/套,公用工程设备 62 台/套。调整后方案为新增 X 射线荧光光谱仪、3D 成形激光切割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研发设备、仪器 326 台/套。
3.建设地点
项目原实施地点为中南钻石南阳厂区,方案调整后,原设计综合科研楼及实验工房计划不再进行建设,拟利用中南钻石方城厂区现有空余建筑面积,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科研、实验场所和科技成果展示使用。
4.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拟由 2020 年 12 月调整至 2021 年 6 月。
综上,本次在建设目标不变的情况下,中南钻石研发中心项
目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和部分设备,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本次调整将有效改善产品质量、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为中南钻石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三、复合片项目情况
(一)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原因
项目原设备选型时间较早,复合片加工生产线拟采用的多为自制机械加工设备,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上新型加工设备不断涌现,比之前选型的设备工艺更先进、加工效率和精度更高。项目结合技术进步情况进行调整,对项目的机械加工设备进行了重新选型,计划采购新型的自动化加工设备以提高加工效率和精度。如设计新增电火花磨片机替代自制研磨机,采用新的工艺方法,单位加工成本可大幅降低;设计新增数控平面磨床替代普通平面磨床,可成倍提高加工效率,减少采购数量即可满足项目需求,能有效节约投资;新增新型精密激光切割机替代普通激光切割机,能大幅提高复合片产品的加工精度,有效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使公司复合片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项目拟调整情况
1.投资规模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 21,470 万元,调整后总投资 19,732 万
元,调减部分全部为中南钻石自筹资金。
2.主要建设内容
原方案为新增主要复合片合成设备、原材料预处理设备、零部件设备、磨切设备、检验设备等生产设备 863 台/套(其中合成压机 100 台)。调整后方案为新增工艺设备 265 台/套(其中合成压机 100 台,其他配套仪器设备 165 台/套)。
3.建设地点
原方案为中南钻石南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现方案为在现有中南钻石南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利用方城县厂区闲置厂房布置部分辅助加工设备。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中南钻石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以及中南钻石内部技术和工艺进步情况的变化而进行的,有利于规避项目盲目扩大发展带来的投资风险,与中南钻石未来发展方向一致。
本次对中南钻石“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中南钻石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以及中南钻石内部技术和工艺进步情况的变化而进行的,有利于规避项目盲目扩大发展带来的投资风险,与中南钻石未来发展方向一致。
本次对中南钻石“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
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