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1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0204号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978,992.95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97,899.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8,276,573.88元及分配2018年度现金股利57,088,946.25元后,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768,721.28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2019年度公司拟以公司截至目前的股份总数1,392,558,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62,665,154.19元,占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的45.16%。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