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6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5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并分别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5)、《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8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88)、《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0)、《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19)、《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60)、《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6)。
目前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该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次事件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此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调查进展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