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17 深市 荣安地产


首页 公告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1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
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9 人,代表股份 2,379,69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4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2,323,736,6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8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5,958,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575%。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
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 56,380,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0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 议案审议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议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9,650,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35,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2%;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议案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9,650,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35,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2%;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议案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9,650,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35,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2%;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议案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9,650,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35,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2%;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议案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9,650,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35,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2%;
                                                4

反对 44,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议案 6.00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374,162,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75%;
反对 5,532,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47,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875%;
反对 5,532,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2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七)议案 7.00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
的 议 案 》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2,338,295,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603%;
反对 41,399,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9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1,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6.0176%;
反对 41,399,1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三 、 律师出具 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林群超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 备查文件 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6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