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3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2018年3月30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66,800万元的报价竞得位于象山县巨鹰路西侧、象山河路两侧地块【象土出告字(2018)0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8年4月3日与象山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本次购买标的所需资金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 出让面积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名称 地块范围 (m2) 土地用途 (年) 容积率 建筑 绿地率
密度
巨鹰路西侧、象山县中心城区 >1.0且
象山河路两 巨鹰路西侧、象山 65998 住宅及配套 住宅70 ≤1.5 ≤28% ≥30%
侧地块 河路两侧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详见分别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授权条件的购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策。
本次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在授权期限内单项交易的成交金额未超过20亿元人民币,累计成交金额未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符合授权条件,相关事宜由董事长进行决策。
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签订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
备查文件:《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