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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学:国际医学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1-03-23

国际医学:国际医学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证券代码:000516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35,299,176 股 A 股普通股。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5,299,176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75,927,350 股的 1.55%。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6 元/股。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5、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571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管理骨干,其中,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主要为公司各医院的医疗专家等,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的数量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6.36%。

  6、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

  8、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0、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0%

  12、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由个人自筹,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3、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4、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且公司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15、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后,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16、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 明...... 2
特别提示...... 3
目 录...... 6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8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12
第六章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3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5
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16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0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2
第十一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4
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6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29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国际医学、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  指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  指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

                    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
限制性股票      指  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
                    中获益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管理骨干、其他核心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
                    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章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近年来,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加快医疗主业发展,医疗服务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自 1998
年西安国际医学高新医院(2002 年正式开诊,2009 年获批成为中国第一家社会办医三级甲
等医院)筹建以来,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历经 20 余年的发展,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又建
成并开诊运营了国内最大的单体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至此公司实现了旗下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高新医院、商洛医院“三大医疗服务院区”的发展布局,搭建起了跨区域、辐射中国中西部的医疗服务连锁网络,形成了中国综合医疗行业改革发展的创新模式。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管理骨干的积极性,为公司医疗主业的跨越增长凝聚团队力量,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树立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管理骨干,其中,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主要为公司各医院的医疗专家等,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的数量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6.36%。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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