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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控股: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31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控股 公告编号:2010-026
    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8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元商城宝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开元宝鸡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
    称“交行陕西分行”)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以4,676万元出售宝鸡
    国际·万象商业广场项目1,670平方米房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对此均投赞成票。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房产购买方交行陕西分行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在陕西
    省的省级分行,营业执照号码:610100200024263;税务登记证号:陕
    税联字610102920607171;负责人:兰福民;注册地:西安市新城区西
    新街88号;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等业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控股
    银行,证券简称: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其基本情况见该公
    司披露信息。
    交行陕西分行近年来业务发展状况良好。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
    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元宝鸡公司开发建设的宝鸡
    国际·万象商业广场项目(开元商城宝鸡店)西北角一层和二层建筑
    面积约为1,670平方米的房产。
    国际·万象商业广场地处宝鸡市核心商业区经二路,建筑面积约
    121,340平方米,是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 2009
    年建成并于2009年11月29日开业运营。2009年,为完善该项目的金融
    服务配套功能,开元宝鸡公司引进交行陕西分行,该行租赁前述标的
    房产用以筹建交行陕西分行宝鸡支行。目前,宝鸡支行已筹建完毕并
    开业运营。
    此次出售的房产位于国际·万象商业广场项目西北角一层和二层,
    建筑面积为1,670平方米,该项目的工程及财务决算目前尚未完成,根
    据工程财务暂估价计算建设成本约为6,073元/平方米。该部分房产不
    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按建筑面积1,670 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单价
    28,000 元,总金额4,676 万元;如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
    差异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2)交行陕西分行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开元宝鸡公
    司支付总房款的90%即4,208.40万元;交行陕西分行收到《房屋所有权
    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房款的5%,并按产权证实测面积清算的总
    房款余额结算;交行陕西分行收到分割的《土地使用权证》后10个工
    作日内支付开元宝鸡公司剩余款项,若因政府原因2年内未办理完毕
    《土地使用权证》分割,交行陕西分行应向开元宝鸡公司支付剩余的3
    房款。
    (3)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若交行陕西分行未按合同规定
    的时间付款,逾期在60 日之内,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
    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向开元宝鸡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
    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 日后,开元宝鸡公司
    有权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交行陕西分行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开元
    宝鸡公司支付违约金。交行陕西分行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开元宝
    鸡公司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
    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交行陕西分行按日向开元宝鸡公司支付
    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开元宝鸡公司在2012 年12 月31 日前为交行陕西分行办理
    房地产权属证书,若因开元宝鸡公司的责任致使房地产权属证书不能
    办理完毕,开元宝鸡公司按日支付已支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
    至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完毕。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定价情况:
    此次转让房产价格参照宝鸡市当地同类建筑的市场价格,经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房产出售单价为28,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4,67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开元宝鸡公司出售国际·万象商业广场部分房产
    发表了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此次出售国际·万象商业广场项目
    部分房产给交通银行陕西分行,有利于完善开元商城宝鸡店的金融配
    套服务,对于提升开元商城宝鸡店品牌形象、促进开元商城宝鸡店在
    当地的销售具有积极影响;出售房产所得资金将用于开元商城宝鸡有
    限公司后期经营,有利于开元商城宝鸡店的经营发展;同时,此次出4
    售将产生良好的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此次
    出售房产的交易价格主要是参照宝鸡市当地同类建筑的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此次交易价格反映了该部分房产的价值,交易定
    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全资子公司开元宝鸡公司出售部分房产进行了
    认真地讨论,此次出售部分房产,进一步完善了开元商城宝鸡店的金
    融配套服务,出售房产所得资金将用于开元宝鸡公司后期经营,有利
    于开元商城宝鸡店的经营发展,并可以实现良好的转让收益,对公司
    的发展是有利的,将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交行陕西分行向开元宝鸡公司支付房产转让款,结
    合该行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董事会认为:交行陕西分行为国有大
    型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的分支机构,信誉良好,有支付房产转让款的
    能力,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很小。
    本次出售房产总价款为4,676 万元,根据工程财务暂估价计算建
    设成本约为6,073 元/平方米,预计可实现收益约3,662 万元,具体在
    工程及财务决算完成、最终确定建设成本后确认。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产买卖合同》。
    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