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控股 公告编号:2010-006
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澄合矿务局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将持有的参股公司陕西三秦能源董东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董东煤业)45%股权以10,877万元价格出售给澄合矿务局。该项交易已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相关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21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澄合矿务局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
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3,263.10万元;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澄合矿务局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
即3,263.10万元;剩余的40%股权转让价款4,350.80万元,澄合矿务局
于2010年2月底以前向本公司支付。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澄合矿务局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263.10
万元,其余股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其原因是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的约定:本公司为董东煤业向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贷款1.7亿元提供
的担保,由澄合矿务局在上述股权转让过户前负责解除。解除上述担
保是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的先决条件,如果未能解除上述担保,则股权2
不予过户。由于解除上述担保的相关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毕,影响了
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进度。
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澄合矿务局于2010年3月1日签
订了《补充协议》,本公司不追究澄合矿务局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违约
责任,并约定在解除本公司为董东煤业向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贷款
1.7亿元提供的担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澄合矿务局向本公司同时支付剩余的70%股权转让价款7,613.90万元。
本公司将及时督促澄合矿务局严格按照上述付款安排向本公司
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尽快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同时,本公司将
根据此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