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0 年 1 月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竞
得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R标准分区R24-4/05、R25-1/04、R26-1-1/05、R26-1-2/05 号、R26-3/04、R27-2-1/04、R27-2-4/04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 年 3 月上述蔡家地块使用权受让人变更为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励公司”)。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审计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27 日),骏励公司应付公司代垫款项及资金占用费
1,753,336,428.32 元,其中公司前期代骏励公司垫付蔡家地块土地价款、税费、前期费用等成本共计 1,520,186,812.36 元,资金占用费 233,149,615.96 元。资金占用费系遵循独立公正的交易原则,结合房地产行业市场化融资成本水平,公司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资金实
际支付日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5 月 27 日)向骏励公司收取,2021
年 5 月 28 日起至新进股东提供的无息财务资助到账骏励公司之日期间,公司不向骏励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骏励公司以增资金额不低于17,918.36万元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新股东,增资后新股东持股比例为51%,公司持股比例为49%,丧失控制权变更为参股股东,公司形成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骏励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与新进股东分别按照持股比例向骏励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暨新进股东按 51%股权向骏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894,201,578.44元,公司按 49%股权向骏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859,134,849.88 元,后续骏励公司根据其资金情况并按双方股东持股比例偿还上述财务资助。还款期限为骏励公司开发建设的蔡家地块项目销售清盘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骏励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前):肆仟伍佰万元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4 日
(5)法定代表人:郑坚
(6)营业期限:2021 年 02 月 04 日至永久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8)住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蔡通路 388 号 2-4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1CJ1G3M
(10)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00%
(11)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1,799,234,656.54 元,总负债为
1,754,235,174.54 元,净资产为 44,999,482.00 元,营业收入 0 元,
净利润-518 元。
三、被资助对象的新进股东情况
新进股东将通过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扩股方式确
定。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开发运营北碚区蔡家组团 R 标准分区
R24-4/05、R25-1/04、R26-1-1/05、R26-1-2/05;R26-3/04、R27-2-1/04、R27-2-4/04 号地块;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新进股东按 51%股权向骏励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 894,201,578.44 元;公司按 49%股权向骏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59,134,849.88 元;
3、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4、期限:开发建设的上述蔡家地块项目销售清盘前还清全部财务资助款项;
5、资金来源:前期公司代垫上述蔡家地块土地价款、前期费用、税费及资金占用费等转为财务资助。
五、风险控制
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是由公司前期为其代垫上述蔡家地块土地价款、前期费用、税费及资金占用费等转化。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无息财务资助,既保障骏励公司维持正常开发经营需要,又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骏励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结构、现金流等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经论证分析,参股公司的另一股东须提供同比例的无息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事项经论证分析,有利于保证
骏励公司维持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014,134,849.88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财务资助协议》(草拟稿)。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