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
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已完成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
账户号码:08994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未来公司将根据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