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524号文《关于核准丽珠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9,098,20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1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457,819,970.30元,扣除发行费用37,519,603.53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1,420,300,366.77元,于2016年9月2日存入本公司账户。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6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40030019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公司于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26日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在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 91,630,488.08 22,978,455.71 114,608,943.79
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95,160,348.81 40,912,073.89 336,072,422.70
募集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16,853,166.77 0.00 516,853,166.77
使用情况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 77,697,002.72 64,592,397.28 142,289,400.00
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 53,117,302.48 0.00 53,117,302.48
间技改项目
合 计 1,034,458,308.86 128,482,926.88 1,162,941,235.74
其他 其他费用(银行手续费等) 11,488.64 1,709.64 13,198.28
利息收入 108,698,909.96 13,361,294.19 122,060,204.1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20,300,366.7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62,941,235.74
减:其他费用(银行手续费等) 13,198.28
加:利息收入 122,060,204.15
项目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379,406,136.90
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76,482,485.46
现金管理 302,923,651.44
注1:2017年9月19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
于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及调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
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丽珠集团
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
液车间技改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丽珠集团丽珠制药
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
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原已投入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
与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建设。
注2:2020年5月25日,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具体如下:
(1)变更“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及调
整投资计划和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括艾
普拉唑片、注射用艾普拉唑钠、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
的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8,734.82万元。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及调整情况为:继续投入募
集资金10,567.90万元用于“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两项目节余的
部分募集资金10,260.00万元用于新增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终止子
项目“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15,437.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变更“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购买仪器设备和微球车间建设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431.30万元。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及调整情况为现调整如下:“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14天)”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投入金额不变,为2,730万元。“注射用醋酸戈舍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项目变更为“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 投入金额不变,为3,000万元。终止暂未投建的子项目“注射用奥曲肽缓释微球(3个月)、注射用NGF缓释微球(14天)、注射用戈那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该三个子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400万元用于投建新的子项目“缓释植入剂车间建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丽珠单抗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及调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开立的用
于“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退回原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后予以注销。公司继续使用原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10月17日,公司、民生证券已分别与上述银行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项目责任人审核后,根据资金签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予以付款。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款、厂房建设费、实验室装修费、研发材料购置款等,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帐,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金额为76,482,485.46元,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302,923,651.44元,募集资金合计379,406,136.9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用账户用途 存款方式 2021年 3 月 31日
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58400000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