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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丽珠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
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 9 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公司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订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
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合理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详情如下:

    1、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健康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47,675.09 万元,其中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20 年-2022 年三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健康元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就采购商品交易上限金额为 4.56 亿元;本次预计的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约为 15,399.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210,724.19 万元)的 1.27%,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8,292.0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210,724.19 万元)的 0.68%,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82.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210,724.19 万元)的 0.02%,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210,724.19 万元)的 0.005%,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上海健信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754.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210,724.19 万元)的 0.06%,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珠海市丽珠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17.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210,724.19 万元)的 0.01%,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邱庆丰先生、俞雄先生、陶德胜先生及唐阳刚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拟定支付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9 万元整(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6 万元整(含税)。若因业务需要,请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获得的薪酬如下:
    唐阳刚先生薪酬为 392.59 万元,徐国祥先生薪酬为 632.91 万元,杨代宏先
生薪酬为 251.40 万元,徐朋先生薪酬为 274.53 万元,司燕霞女士薪酬为 228.93
万元,周鹏先生薪酬为 310.98 万元,黄瑜璇女士薪酬为 277.56 万元,杨亮先生薪酬为 162.45 万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包括薪金、津贴及实物补贴、社保、公积金及其他。

    审议本议案时,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同意公司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等附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亿肆仟叁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7.24 亿元受让天津天士力持有的
天津同仁堂 4,400 万股股份,占天津同仁堂股份总数的 4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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