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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9-08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丽珠JLC2,期权代码:03708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
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 9 月 6 日,
公司披露《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通知,已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完成了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 10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747.5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7.01 元/A 股。

    8、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9、2019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通过电邮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了意见。经核查,有 1 名拟激励对象不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的范围,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2019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0、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11、2019 年 9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完成对 17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4995 万份股票期权之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50 名调整为 1033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71.815 万份调整为 2246.3155 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19 年 8 月 28 日。

    2、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8.87 元/A 股。

    4、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67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2.4500 万份。

    5、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预留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戴卫国            副总裁              13.00          5.25%        0.0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66 人      239.45          94.75%        0.26%

            合计 167 人                252.45        100.00%        0.27%

    6、本次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7、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础,2019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础,2020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在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内,有关人员通过电邮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了意见。经核查,有 1 名拟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的范围,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此外,公司拟将 26 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补充纳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综上,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
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5 人调整为 170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0 人调整为 167 人,实际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3.5000 万份调整为 252.4500 万份。除此之外,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丽珠 JLC2;

    2、期权代码:037083;

    3、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