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0-2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珠海市政府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珠海市政府友好协商,公司于2010 年10 月18 日与珠海市政府签订《珠
海市人民政府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在珠海投资的战略
投资框架协议》,详情如下:
一、 合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为框架性协议,公司在正式投资前,将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大小,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投资,在正式实施前,需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
存在不确定性。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承诺将珠海市作为今后5-10 年公司战略投资的重点,在珠海增
资扩产,建设大规模工业园区,引进高新科技项目落户,目前暂拟定项目如下:
1、公司确定将丽珠工业园项目落户金湾联港工业园,并于2015 年以前正式
全面投产。
2、公司承诺投资额度为11,566 万元的艾普拉唑原料及制剂产业化项目于
2012 年在珠海市金湾区进行规模化生产。
3、确定将疫苗项目的研发和生产落户珠海金湾区,并承诺于2012 年正式投
产。
4、确定将单克隆抗体项目落户珠海市金湾区,并承诺在未来5-8 年内投资
20 亿元在金湾区建造“丽珠生物技术园”使之成为生物技术药物生产基地。
(二)珠海市政府承诺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原则下,对公司在用地、财政、
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由项目所在地的金湾区政府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指定金湾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目前丽珠工业园建设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以保证公司项目能顺利实施。
2、珠海市政府承诺把金湾联港工业区现丽珠工业区南侧一块面积约为120
亩的用地预留给公司。同时满足公司今后发展所需土地。
3、珠海市政府承诺协助公司争取国家及省级研发费用,并在市科学技术研
究与开发资金和相关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优先给予支持。
4、珠海市政府将鼓励金湾区根据公司的税收贡献和产业特色给予税收优惠
支持。
5、珠海市政府对公司在桂花北路东侧原丽珠厂址用地(约8.4 万㎡)上进
行三旧改造的要求,原则同意给予政策优惠支持。
三、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
获得本地政府的政策支持,保持良好的政企关系,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今后进行及时的披露。
四、 备查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在珠海投
资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