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4-0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丽珠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2月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董事会13票同意,2票反对,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2004年中国石化公司债券及授权管理层进行企业债券等投资的议案》。
丽珠集团董事会同意出售2003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中的固定利率债券(下称
03网通固息债,该债券已于2003年底认购完毕,并已公告,公告编号为:2003-17),认购价值
人民币14000万元(壹亿肆仟万元整)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年期固定利率公司
债券(下称04中国石化债券)。同时为较好把握资本市场的投资机会并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工
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企业债券、国债等低风险
证券品种适时进行投资。
一、关于出售03网通固息债情况
1、交易概述
为解决经营资金急需,丽珠集团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于2004年2月10
日签署了《债券转让协议》,丽珠集团以人民币1386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票面价值14000万元
的03网通固息债转让给了中金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当事人情况介绍
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由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和公司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投资组建
的中国第一家合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1亿美元,法人代表:张恩照,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北
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股东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新加坡政
府投资公司、名力集团,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外字110105625909986。
主营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 外政府债券、公司债
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
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
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 项目融资顾
问; 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外汇买卖;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同
业拆借。
中金公司与我公司及我公司前10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
在关联关系。
3、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丽珠集团于2004年2月10日与中金公司签署了《债券转让协议》,参照供需市场行情,以人
民币1386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票面价值14000万元的03网通固息债全部转让给了中金公司。2004
年2月11日已完成过户及款项支付手续,支付方式为全额一次付清。公司本次交易产生直接投资
损失140万元。
二、认购04中国石化债券情况
1、投资情况介绍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与中金公司签定协议认购价值人民币14000万元的04中国石化债
券,该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35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10年
(4)发行价格: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债券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必须是1,000元人民币的
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6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计复利。
(6)债券担保: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
(7)信用级别: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为AAA级。
(8)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和在北京市及上海市设置的营
业网点公开发售,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及境内法人
和非法人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丽珠集团认购本次04中国石化债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全额一次付清。
2、债券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化)注册资本567亿元人民
币,净资产1517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票分别在上海、香港、纽约、伦敦四地发行上市,是上
中下游综合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200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4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98亿
元人民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亿元人民币。
中国石化与我公司及我公司前10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
在关联关系。
3、认购债券的目的
鉴于中国石化所处行业前景良好,企业信用度高,承债主体变动性小,预计04中国石化债
券上市后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价值,因此,公司拟投资认购14000万元04中国石化债券。
根据《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资产经营项目有审查
批准的权利。
丽珠集团截止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1,013,954,362.99元。丽珠集团本次
投资的价值人民币14000万元的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金额,未超过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批准权限。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