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63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9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号)批准,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39,361,3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254,085.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47,020.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907,065.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19号)予以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254,085.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47,020.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907,065.46 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12,500.00 12,500.00 10,000.00
(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 2,606.30 2,490.71
合计 15,250.00 15,106.30 12,490.7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若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局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监事局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局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决议;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