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22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次增持计划所有主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2022年5月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均含本数)。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财务总监杨文毅先生、总裁助理王志国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2年5月6日起六个月内(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财务总监杨文毅先生、总裁助理王志国先生。
(二)本次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无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本次拟增持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万元)
1 彭朗 董事、总裁 230--350
2 刘祥彬 董事、常务副总裁 220--350
3 成景豪 董事、副总裁 130--220
4 张振亚 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130--220
5 吴洋 董事、副总裁 130--220
6 冯少伟 副总裁 130--220
7 杨文毅 财务总监 100--150
8 王志国 总裁助理 100--150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6日起六个月内(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11月5日)。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八)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一)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