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75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部分股
份暨减持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刘江东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6.3 7,500,000 1.23%
29 日
2.股东本次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252,951 10.05% 53,752,951 8.82%
刘江东 其中:无限售条 15,313,238 2.51% 7,813,238 1.2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939,713 7.54% 45,939,713 7.54%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二、减持股份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江东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新金路 股票代码 0005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7,500,000 1.23%
合 计 7,500,000 1.2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刘江东 61,252,951 10.05 53,752,951 8.82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49,078,365 8.06 49,078,365 8.06
合计持有股份 110,331,316 18.11 102,831,316 16.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91,603 10.57 56,891,603 9.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939,713 7.54 45,939,713 7.5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