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临时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3,558,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084,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474,2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6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32,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32%;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3,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70%;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反对2,039,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90,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129%;反对2,039,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8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32,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32%;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3,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70%;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3,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70%;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374,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07%;反对2,18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4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99%;反对2,184,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反对2,101,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566%;反对2,101,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20,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13%;反对2,038,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91,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158%;反对2,038,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3,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70%;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32,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32%;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3,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70%;反对2,02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金路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