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10 深市 新金路


首页 公告 金路集团: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金路集团: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4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9-1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董事吴炜强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彭朗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杜晓堂先生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奉军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01,923.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085,802.17元,减去2017年度分配利润24,367,290.16元,本年度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公司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820,435.37元。

    由于氯碱行业竞争激烈,且公司主体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就地改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所需资金量较大,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计划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的法律文本。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计划2019年向联营企业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川卓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石灰石,预计采购金额为(含税)4000万元。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投资的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持有利森水泥的股权比例
对应的年末净资产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654,542.45元。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续聘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定位,公司拟对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六、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相关合作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刚剑对该议案投反对票,李刚剑先生认为:其未严格按规定完成实质“消纳函”,消纳电力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十、十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