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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20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2018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先

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

司董事局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2018年4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涉及变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至2018

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临时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彭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人,代表股份

105,158,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262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1,084,5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9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人,代表股份4,07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68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

反对 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