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5—20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 √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增减变动(%)
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净利润 约-4500万元至-5500万元 -3283.40万元 *
基本每 约-0.0739元至-0.0903元 -0.0539元 *
股收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PVC树脂市场低迷,销售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且较上年下降,与销售成本倒挂,导致公司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15年1—3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 公司2015年4月10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2013年度和
201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为全力应对退市风险,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抓好当期生产经营,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寻求各种努力实现2015年扭亏为盈,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