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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9 深市 *ST华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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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5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持有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205,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56%。被
  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西藏麦田持有的 198,200,000 股(其中 11,803 万股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0:00 时止进行了拍卖,8,017 万股将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 10:00 时止进行拍卖),占公司

  总股本的 18.47%。

      2.西藏麦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本次司法拍卖的西藏麦田所持公司 11,803 万股,其中 1,073 万股被用户
  “洪晓娟”以 37,018,500 元竞买成功,10,730 万股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

  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知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

  节,流拍的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第二次司法拍卖或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根据进展履行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公司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麦田所持公司 198,200,000 股

  股份将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级法院”)在京东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上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0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号)及《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号)。

    二、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及发布的《成交确认书》,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0:00 时止,成都中级法院对西藏麦
田所持公司 11,803 万股进行拍卖,其中 1,073 万股被用户“洪晓娟”以 37,018,500
元竞买成功,10,730 万股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成都中级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西藏麦田所持公司 8,017 万股将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 10:00 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198,200,000 股(其中 8,017 万股
将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 10:00 时止进行拍卖)股份
外,西藏麦田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麦田持有公司股份 199,205,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8.56%。本次成功竞拍部分股份,若完成过户登记,西藏麦田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为 188,475,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6%。西藏麦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知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流拍的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第二次司法拍卖或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司法拍卖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