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1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简基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费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费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费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代行公司总经理职权,任期与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