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4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停牌一天,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
“*ST 华塑”变更为“华塑控股”,证券代码仍为“000509”,日涨跌幅度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证券类型、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类型:A 股
2、证券简称:由“*ST 华塑”变更为“华塑控股”
3、证券代码: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09”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7 月 1 日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
“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18、2019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经审计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证券简称由“华塑控股”变更为“*ST 华塑”;由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02 号)和 2021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14-00007 号),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459.03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26,442.21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0.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3,815.94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9.3.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结果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审议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停牌一天,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华塑”
变更为“华塑控股”,证券代码仍为“00050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 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