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43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李林、何伟、冯军等 42 名自然人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李建生、陈丽、李兴虎等 19 名自然人及四川省首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一案,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5 月 11 日、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1-036 号、2021-059 号公告、2021-074 号公告。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2〕川民申 3644 号),李林、何伟、冯军等 42 人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民终 1232 号民事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相关上诉人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故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2〕川民申 3644 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