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0-10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吴奕中先生、李备战先生、李笛鸣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
宇先生、袁新瑞女士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部分董监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号)。鉴于前述情况,公司已开展推选董事、监事候选人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推选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推选赵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张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姜颖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赵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张红先生、姜颖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推选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先生、姜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本次推选赵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推选张红先生、姜颖女士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推选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推选唐从虎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唐从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林先生简历:
赵林,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
会计师。历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总值班室副主任、秘书七处副处长,湖北省农信联社办公室主任、宜昌办事处主任,孝感市农信联社理事长,湖北省农信联社稽核监察处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就职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至今任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 年 5 月起兼任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赵林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现任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华塑控股、其他持有华塑控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红先生简历:
张红,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教授,首
届青年长江学者、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曾挂职担任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红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红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华塑控股、持有华塑控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颖女士简历:
姜颖,女,1972 年出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1998 年开始从事投资
银行业务,在企业上市和重组领域经验丰富。曾就职于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华龙证券,2014 年加入中泰证券,现就任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姜颖女士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华塑控股、持有华塑控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从虎先生简历:
唐从虎,男,1982 年 6 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大
学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联义物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武汉创明窗饰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部项目经理,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审,湖北饭店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湖北省房县温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湖北鄂旅投神农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十堰武当山五龙旅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湖北省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唐从虎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现任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与华塑控股、其他持有华塑控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