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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1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华塑控股,代码:000509)自2017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公告。

    以上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与交易各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协调。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有效落实《重组问询函》中对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审核意见,积极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公司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设计做进一步调整及完善。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号)。

    二、复牌后重大资产重组主要进展情况

    2018年3月2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夫妇发来的《关于拟向华塑

控股赠送资产的函》,内容为:“本人已与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医院”)股东苏州樱华园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樱华园”)及其普通合伙人励洪先生、朱新康先生、罗维之先生达成初步意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购买苏州樱华园持有的樱华医院51%股权,并将该股权无偿赠与你公司,本次赠与不附加任何条件或义务。”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拟调整为:公司无偿受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持有的樱华医院51%股权,同时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自然人李献国出售公司持有的麦田园林92.85%股权。

    三、重大风险揭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苏州樱华园及励洪先生、朱新康先生、罗维之先生目前达成的仅为初步意向,樱华医院51%股权尚未过户至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公司名下,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在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次调整后的交易事项需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能否通过各项审核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其他

    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