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2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 年度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867,258.74 元;全年公司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780,000 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8,105,372.31 元(含交易费用);合计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09%。
公司于2024年4月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1,038,487.8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03,848.78 元,扣除向股东分配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64,356,942.65 元,支付永续债利息 58,350,000.00 元后,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243,430,379.33 元,2023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9,658,075.70 元。
现提议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919,734,89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130,000 股,
即 905,604,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10,867,258.7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8,790,816.96 元留存下一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2023 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867,258.74 元;全年已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780,000 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8,105,372.31 元(含交易费用);合计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09%。
具体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的港航物流和新能源主业均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但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建设金额较大,项目投入运营后需持续稳定经营较长时间才能实现规模效应,进而促进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需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56 亿元,同比增长 3.92%,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77 亿元,同比下降 9.57%,业绩小幅下降,但港航物流主业呈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健康可持续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稳定股东回报基础上,统筹考虑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债务偿还等因素后制定的,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
能力,并满足后续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拓展新能源项目、增加码头机械设备等主业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及应对市场变化挑战,着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相关预计收益受宏观市场环境、行业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公司对外邮箱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紧抓国家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大融合的发展机遇,继续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深耕港航物流和新能源核心主业,围绕价值创造持续提升效率效益,深化公司治理效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同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40415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