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 06 证券简 称:*ST 中润 公 告编号:2024-08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 4,200 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借款本金金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03%,累 计 12 个月公司向冉盛
盛通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超过 7,200 万元,超过公司 202 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RE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00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名称 向冉盛盛通认缴 合伙性质
出资额情况
海南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有限合伙
嘉兴长风禾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万元 有限合伙
拉萨楚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00 万元 有限合伙
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有限合伙
淄博瑞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有限合伙
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万元 普通合伙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冉盛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 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借款,借款期限二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 内容
甲方(出借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 4,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
佰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实际到账资金为准。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二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乙方可分期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一并偿还。
4、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 司的影响
本次向冉盛盛通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借款外,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
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 35%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意见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继续向冉盛盛通借款,有利于解决公司部分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