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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泰控股:出售磁卡公司股权等

公告日期:2002-08-29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28日上午9:00分在四川省乐山市金海棠宾馆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4,198,82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29.7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史文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二)《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三)《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四)《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五)《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六)《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七)《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磁卡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出售江阴长江磁卡有限公司70%股权,价款总额为8,930.94万元。付款
方式为分期付款: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10%;
四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因本次所转让磁卡公司股权中有价值630万元的股权被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此部分股权将在获得人民法院解除冻结令
后予以转让。
    同意票74,198,8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董事签名: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杨建民律师出席了贵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会)。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修订)以及贵公司《章程》(简称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2002年7月23日,贵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
了《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及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明确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办法
、股东联系办法等事项。2002年7月24日,贵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就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增加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审
议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等两项内容。2002年8月28日,依
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如期在贵公司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金海棠宾馆会议室召
开。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办律师查验了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和股东帐户、股东代理人接受委托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签名册后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贵公司发
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74,198,820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79%。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
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贵公司
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上述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及补充公告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股东记名投票方
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事项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对于《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74,198,820股赞成,0股反
对,0股弃权。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74,198,82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3、对于《董事会议事规则》,74,198,82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4、对于《独立董事制度》,74,198,82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5、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办法》,74,198,82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6、对于《监事会议事规则》,74,198,82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7、对于《关于出售江阴长江磁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74,198,820股
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2、3、4、5、6、7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按照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依据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只对通
知及补充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无股东提出新提案的情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本次拟将合计
拥有的江阴长江磁卡有限公司70%的出资出售予山东大有有限公司事项,经
办律师认为,该等出资中设有他项权利或存在司法冻结的部分,须取得债权
人或人民法院同意后,方可向他方出售。
    六、结论
    综上所述,经办律师认为,贵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杨建民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