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法治建设水平,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法治工作实际及公司合规管理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现修订为
第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
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1 公司在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规
定,依法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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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算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损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的方案;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查总经理的工作; 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和副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和副总经理
4 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注: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将由于新增条款而相应调整。以上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