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2.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货款本金 6,500,000 元,违约金 5,834,250 元(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4 月 1 日,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实际
清偿之日),以上合计 12,334,25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本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系为加快其采购款回款进度,依法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之举措。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干细胞”)就其与贵州基一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基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于近日收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贵州基一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本金 6,500,000 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834,250 元(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4 月 1 日,之后按合
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上合计 12,334,250 元;
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20 年 12 月 9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次性防护服采购协议》(下称“采
购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一次性防护服,合同总价款 1,200 万元,被告于
收到原告 300 万元预付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发货,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
交付;被告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发(交)货,每迟延一日,应向原告支付 0.05%的违约金。
2020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原告分别向被告支付了 300 万元、
900 万元采购款。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被告与原告协商,由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所有采购款 1,200 万元并应支付违约金。截至目前,被告仍有 650 万元货款本金未退还,且应当按照采购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系为加快其货款回款进度,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之举措。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