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之孙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光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岷县万洁热力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权益约为 23.72%,以下简称“万洁热力”)于此前就其与岷县宏源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热力”)代付款等纠纷一案向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宏源热力就相关事项提起反诉,请求由万洁热力分担 2021 年至 2022 年供暖期因煤价飙涨造成宏源热力亏损,并请求由万洁热力全部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诉讼费。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城光公司转来的《岷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甘1126 民初 2745 号,岷县人民法院对该诉讼事项进行了判决,判决情况如下:
(一)准予万洁热力与宏源热力解除双方签订的《岷县集中供热项目供热配套设施的租赁协议》《共用热合同》;
(二)驳回万洁热力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宏源热力的反诉请求。
该诉案件受理费 96,322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01,322 元由万洁热力
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4,882 元由宏源热力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事项和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非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对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最大限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规定和上述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甘1126民初2745号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