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经公司核查确认,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被深交所出具关注函2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关注内容 整改措施
1月4日,你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当 公司对此高度重
日下午开市起停牌,称可能发生涉 视,组织相关人
关 于 对 南华
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1月 员就《关注函》
生 物 医 药股
17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中的问题进行落
份 有 限 公司
股票复牌的公告》,称公司经与控 实、解答,对关
1 2018-1-18 的 关 注 函(
股股东沟通,有关事项未取得进展 注函所涉及的有
公 司 部 关注
,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请 关问题的回复进
函[2018]第14 你公司函询控股股东并说明可能涉 行了信息披露,
号)
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具体事项内容 详见《南华生物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控制权 医药股份有限公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关注内容 整改措施
变更的具体方式、后续安排,并说 司关于对深圳证
明本次停牌是否存在滥用停牌损害 券交易所关注函
投资者交易权和知情权的情形,是 回复的公告》(
否符合本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公 告 编 号 :
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2018-005号)
》的相关规定。
请你公司于1月19日前向我部提交相
关书面材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
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
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022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对此高度重
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350 视,组织相关人
万元至1,65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 员就《关注函》
亏损2,150万元至2,450万元。你公司 中的问题进行落
关 于 对 南华 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3 实、解答,对关
生 物 医 药股 亿元,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注函所涉及的有
份 有 限 公司 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 关问题的回复进
2 2022-2-6 的 关 注 函( )为2,656.85万元。 行了信息披露,
公 司 部 关注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 详见《南华生物
函 〔 2022 〕 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医药股份有限公
第109号) 1、补充披露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扣 司关于对深圳证
除后营业收入预测区间(或确数) 券交易所关注函
,分业务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的确 回复的公告》(
认情况和确认依据,以及营业收入 公 告 编 号 :
扣除项的具体构成。 2022-015号)
2、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之“4.2营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关注内容 整改措施
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所列具体扣
除项目,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完
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否已
就营业收入扣除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预沟通。
3、2022年1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
于获得利息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公司2021
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应付利息总计
人民币919.78万元。请你公司详细
说明上述借款利息豁免事项是否已
履行必要的国资及上级主管部门审
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均完成
于2021年度,该事项是否同时存在
其他协议或交易安排,相关损益是
否能够计入2021年度。
4、分项列示你公司2021年度各项资
产预计减值金额和减值原因,并结
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
各项资产预计减值金额是否充分。
5、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详细说明
你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是
否预计低于1亿元、2021年末净资产
是否预计为负,是否可能在2021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规定的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
形。如是,请依规及时、充分披露
风险提示。
6、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关注内容 整改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
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