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3-031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富宇传媒股权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付兴勇、王德佑于
2012年12月2日签署了《北京富宇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以247.92万元收购自然人付兴勇、王德佑持有的
北京富宇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宇传媒”)90%和10%的股权。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
富宇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2013年3月12日、4月25日、
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购富宇传媒股权进展情况
公告》。上述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富宇传媒涉诉事项
近日,公司获悉富宇传媒与第三方公司发生诉讼纠纷,公司获悉该信息后,
及时对该诉讼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
1、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富宇传媒于2013年3月20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
状》,2013年4月16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为北京爱卡国际公关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北京
富宇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案由:2011年9月,富宇传媒与北京爱卡国际公关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爱卡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意在举办“中国首届重卡汽车拉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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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活动没能如期完成,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爱卡公司以富宇传媒为被告向北京
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富宇传媒支付双方合作
举办赛事的服务费用及利息等(合计约300万余元)。
3、判决情况
该诉讼尚处在法院审理之中,还未作出最终判决。
4、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经与富宇传媒核实,富宇传媒承诺: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
或仲裁事项。
5、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目前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三、收购进展情况
为避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需对该事项进行进一步
核实,截止目前,收购富宇传媒股权过户事项仍处于工商变更阶段。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各方,按协议要求及时履行相关
的责任和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富宇传媒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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