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 传媒 公告编号:2012-041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在琼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
产,拟向海南港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澳投资”)转让公司位于海
南省海口市的房产。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与港澳投资签订了《房产转让协
议》。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2012]第
E-2042 号),公司将标的房产以 3323.2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港澳投资。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在琼房产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详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条的规定,此交易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以 3323.28 万元向海南港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位于海南省海
口市的房产。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可以有效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公司优
化经营结构,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次交易的定价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
占用。
(3)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公司具有独立性,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能够客观的反映标的房产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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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海南港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景湾路 8 号海景湾大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罗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012141
主营业务:旅游资源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工农业项目的投
资开发。(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港澳投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三)港澳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末
资产总额 10,295,385.21
负债总额 14,249,503.65
净资产 -3,954,118.44
项 目 2011 年
营业收入 215,200.00
营业利润 -1,207,313.28
净利润 -1,207,31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40.5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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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次出售的房产坐落于海口市盐灶一横路 46 号及海口市滨海新村 588
号。标的房产及权属信息如下:
面积
建筑物名称 证书号码 坐落位置
(平方米)
美景楼103-1 海房字第 HK049882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64.44
瑞景楼102-105 海房字第 HK031901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552.62
瑞景楼207 海房字第31013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86.6
瑞景楼308 海房字第31021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122.26
瑞景楼502 海房字第30970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83.51
观海楼707 海房字第27917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151.47
观海楼806 海房字第27861号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46号海景湾花园 151.47
海景湾大厦11层 海房字第20891号 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 467.35
海景湾大厦29层 海房字第20909号 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 467.35
海景湾大厦30层 海房字第20910号 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 467.35
海景湾大厦附楼
第4层 海房字第20924号 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附楼 1403.35
海景湾大厦附楼
第5层 海房字第20923号 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附楼 1403.35
海景湾大厦附楼
第7层(西侧) 海房字第20921号 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附楼 597.96
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房产虽不包含海景湾大厦自动停车位(约 450 平方米),但其使用、
管理权随标的资产一并转移至港澳投资。
2、交易标的的账面价值
上述房产账面原值为 36,040,667.12 元,已计提折旧 17,580,916.33 元,账
面净值为 18,459,750.79 元。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
(2)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1 月 30 日
(3)评估结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1,845.97 万元,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委估的房地产评估值为 3,323.28 万元,增值 1,477.31 万元,增值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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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3%。
4、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经协商,公司参考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2]第 E-2042 号
评估报告,按评估价 3323.28 万元将上述标的房产转让给港澳投资。
2、定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
3、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以港澳投资或其关联单位对公司所享有的 3323.28 万元债权作为
支付对价,折抵本协议项下房产转让价款。
标的房产交付日以前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共维修基金、设备维
修养护费等各项费用由公司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港澳投资承担。
双方在办理资产转让时按照国家规定应承担相关过户等税费,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4、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且资产评估结果履行国资
备案手续后生效。
5、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30个工
作日内,双方共同向海口市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五、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股权变化、高
层人事变动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可以有效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公司优化经营结
构,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次交易的定价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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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产转让协议;
4.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2]第 E-2042 号评估报告书。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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