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国
新健康”)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
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413,268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80,413,26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94,483,0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990,814.4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92,273.36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 年12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722,942,096.34 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46,168,486.4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782,492,273.36
减:本期前已累计使用金额 0.00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注) 59,550,177.02
截至2024年6月 30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
722,942,096.34
额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340,000,00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000,000.00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226,390.14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6,168,486.48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59,550,177.02 元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9,174,709.3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 开户 余额
号 主体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除 合计
手续费净额
1- 国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
1 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12502689 9,536,836.35 10,927.51 9,547,763.86
分行 711
1- 国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
2 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12902689 11,687,529.02 14,307.78 11,701,836.80
分行 778
1- 北京 招商银行股份 11092747
3 海协 有限公司北京 1410188 12,217,077.66 12,950.00 12,230,027.66
北三环支行
国新 北京银行股份 20000043
2 有限 有限公司燕京 21450013 0.00 0.00 0.00
支行 8370651
国新 北京银行股份 20000043
3 有限 有限公司燕京 21450013 0.00 0.00 0.00
支行 8382206
中国民生银行
4 国新 股份有限公司 64312874 13,367,140.62 13,608.01 13,380,748.63
有限 北京安定门支 6
行
国新 兴业银行股份 32128010
5 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01002934 11,815,948.69 11,175.77 11,827,124.46
首体支行 43
国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
6 健康 有限公司北京 12002689 284,317,564.00 3,163,421.07 287,480,985.07
分行 77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342,942,096.34 3,226,390.14 346,168,486.48
注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活期存款;
注 2:上述余额不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注 3:受劳动诉讼案件影响,国新健康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 8110701012002689779,于 2024 年 3 月 6 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
高院在线)司法冻结,冻结金额约为 36.47 万元。该案件在申请执行前公司已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但申请人错误申请执行后法院系统自动冻结。经法院查证属实
后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主动撤销冻结,未扣划款项。上述冻结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实施构成不利影响。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调整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3,472.74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18,817.18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511.24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783.26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7,664.81
合计 78,249.23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募集资金净额四舍五入后万元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 4,129.47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人民币3,917.47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税费等发行费合计人民币 212.00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