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国
新健康”)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
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413,268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80,413,26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94,483,0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990,814.4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92,273.36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年 12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 2023 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余额为 782,518,356.44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6,083.0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开户 余额
号 主体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 其他 合计
入
1- 国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
1 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12502689 - - - -
分行 711
1- 国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
2 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12902689 - - - -
分行 778
1- 北京 招商银行股份 11092747
3 海协 有限公司北京 1410188 - - - -
北三环支行
国新 北京银行股份 20000043
2 有限 有限公司燕京 21450013 - - - -
支行 8370651
国新 北京银行股份 20000043
3 有限 有限公司燕京 21450013 - - - -
支行 8382206
中国民生银行
4 国新 股份有限公司 64312874 - - - -
有限 北京安定门支 6
行
国新 兴业银行股份 32128010
5 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01002934 - - 0.53 0.53
首体支行 43
国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 782,492,27 26,083. 782,518,35
6 健康 有限公司北京 12002689 3.36 08 - 6.44
分行 779
合计 782,492,27 26,083. 0.53 782,518,35
3.36 08 6.97
注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资金均为活期存款;
注 2: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新有限开立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321280100100293443 账户由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0.53 元,该款项与公司实际业务及募投项目
无关。后公司多方联系未能联系到汇款人员,公司通过银行汇款信息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主
动退回该笔款项。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调整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3,472.74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18,817.18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511.24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783.26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7,664.81
合计 78,249.23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募集资金净额四舍五入后万元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82,518,356.44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6,083.08 元),均以活期形式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