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3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妙健康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协议的具体实施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具体取决于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或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或“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北京与北京妙医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
健康”或“合作方”)签订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妙医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签署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资源共享、诚实守信、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国新健康的医保第三方服务、数字医疗、数字医药、互联网健康保障服务的业务优势,以及妙健康的线上、线下健康管理技术优势,围绕“医保和商保两大支付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相关业务合作。
二、合作方介绍
1.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妙医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卜江勇
(3)注册资本:人民币 7,748.8755 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 I 类、II 类医疗器械、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文具用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化妆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家具、首饰、玩具、装饰材料、工艺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照相器材、箱包、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软件开发;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零售药品;销售 III 类医疗器械;生产 II 类医疗器械(仅限疫情期间使用)。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5 层 05-169
(6)与合作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妙健康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合作方未签署任何框架协议或合同。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妙医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妙健康是一家以健康行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的健康科技公司,通过打造数字化精准健康管理平台,串联医、药、险,为每个用户定制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计划。作为数字化精准健康管理平台,妙健康专注为每位用户做个性化健康管理,实现健康促进,降低疾病风险。妙健康与加拿大健康管理中心(CWI)合作,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把国际前沿的慢病管理模式和临床实践经验引入到国内。该合资公司拥有“加拿大健康管理中心”在中国永久独家品牌及知识产权授权,进行“加拿大健康管理中心”品牌及服务推广。
2.合作内容
双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意在医疗健康保障领域开展合作。具体合作范围及内容如下:
(1)行业生态建设合作:双方将共同策划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发起/成立/参与行业顶层规划设计、行业协会(学会)等重大活动,以助力双方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良性发展和行业领导力。
(2)课题研究合作:结合双方自身优势,围绕“院内+院外”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场景及新技术应用研究,组建联合课题组,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3)联合解决方案合作:结合双方自身优势,聚焦“医保和商保两大支付方”,共同打造数字化健康管理综合解决方案,并由双方共同推向市场。
(4)项目合作:在全国推动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示范社区等项目合作,双方根据市场情况,选定优势省份、地市优先合作,主打联合解决方案,力争打造行业标杆。
(5)股权合作:双方基于理念、业务、优势和愿景等方面的共识,积极探索健康管理方面的股权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创新共赢。
3.双方权利义务
(1)双方通过相关合作机制,全面统筹和规划合作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渠道管理,产品研发,售后服务工作。
(2)双方提供各自经销产品、服务能力及其他相关能力提升的赋能培训,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
(3)作为合作伙伴遵循双方发布的渠道政策,履行作为合作伙伴的义务并享受相关权益。
(4)双方应向对方共享市场信息、行业消息,共享优质合作伙伴,共建合作伙伴生态圈。
4.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5.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总体框架性文件,相关条款不单独具备法律效力,其确定的原则和内容作为双方今后签署相关合同的依据。
(2)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基于本协议所达成的任何具体业务合作项目,均需由双方就具体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协商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及合作内容,暂不涉及具体项目及具体内容的约定,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双方将充分发挥技术、品牌和资源优势,以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协议的具体实施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具体取决于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或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与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拟从医院渠道、政府渠道及产品协同等方面进行合作。目前该合
作正常推进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1)。
2.本公告披露日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妙医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