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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国新健康: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0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
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贾岩燕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刘新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到期日止。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刘新星先生简历

  刘新星先生,198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助理;中国昊汉集团有限公司IPO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监;凤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昌金斯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联合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煜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副总裁。

  刘新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刘新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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