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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国新健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1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19 年度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 2019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不超过 3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从事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19)。

    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已超过 12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最新要求,公司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
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专门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认真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此外,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由于公司本次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证券投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升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原证券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已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重新履行审批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
前提下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升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境外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自有独立的自营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境外子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因为证券投资产生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19 年度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19 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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