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6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
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五次会
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大保德信-诗与远方海虹员工持股二期资产管理计划”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后续工作均未开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目前
尚未复牌,因公司股票停牌以及停牌前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敏感期等因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购买。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九届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第二期员工股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目前暂无未来12个月内再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未来公司将根
据员工意愿及市场情况择机实施。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