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6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
25日和2015年9月15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5年8月27日、9月16日、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编号为2015-73的《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光大保德信-诗与远方海
虹员工持股一期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海虹控股股票5,871,627股,
均价34.05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
锁定期为自2015年12月31日起12个月。
二、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目前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
额拟通过大宗交易等场外交易的方式转让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16-61的《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资产管理人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
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