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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控股:关于调整《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1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65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对《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及内容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由于前期证券市场剧烈波动影响了部分员工的流动资产,加之公司出于激励目的对单一认购额度适当限制等原因,公司决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如下调整:
    (一)调减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人、认购金额及总份额
    1、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由“不超过1000人”调整为“不超过700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人。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人民币1亿元”。
    3、配资比例不作调整,光大保德信-诗与远方海虹员工持股一期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合计由“不低于3亿份”调整为“2亿份”。
    (二)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36个月调整为18个月。
    (三)变更优先级资金来源
    优先级资金由市场资金替代控股股东借款。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后的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8.2%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金本金、收益及员工自筹资金部分的本金的安全。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不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包括违约退出)。
    详见公司于2015 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人,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程序,充分体现了市场公平原则。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