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商 MALL A 座 8 楼会议室(武汉解
放大道 690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洪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344,584,6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4,357,383(股)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0,227,284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3,308,8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44.8099%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43.4799%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1.3300%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1.7307%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宋晓春、钟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情况
议案 投票结果 审议结
序号 议案名称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果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2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3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4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5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A 股股东 339,287,567 98.4628% 5,297,100 1.5372% - 0.0000% 通过
中小股东 8,011,717 60.1986% 5,297,100 39.8014% - 0.0000%
6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A 股股东 339,089,511 98.4053% 5,480,756 1.5905% 14,400 0.0042% 通过
7 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A 股股东 339,197,011 98.4365% 5,354,656 1.5539% 33,000 0.0096% 通过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A 股股东 339,231,011 98.4463% 5,339,256 1.5495% 14,400 0.0042% 通过
中小股东 7,955,161 59.7736% 5,339,256 40.1182% 14,400 0.1082%
9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A 股股东 通过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39,231,011 98.4463% 5,339,256 1.5495% 14,400 0.0042%
注:议案 8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晓春、钟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