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1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秘书、财务负责人、党委书记、党委副 书、财务负责人。
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责任。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3 计划; 划;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五十条规定的担
的担保事项; 保事项;
…… ……
4 第五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五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方提供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5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交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6 提出提案。 案。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本章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章程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7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
等个人情况; 情况,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 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是否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三)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提案提出。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是
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
(五)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第八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八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8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