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 A 公告编号:2020-00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八次(临时)董
事会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详见 2015 年 1 月 16 日及 2015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5-005 及 2015-026 等公告】。
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届满,因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
票尚未全部出售,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员工持股计划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及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武商集团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0 年
10 月 7 日止【详见 2020 年 2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0-003 公告】。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10 月 7 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43,053,200 股,占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7.27%,认购价格
13.17 元/股,该股份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上市,锁定期 36 个月,
存续期 48 个月,原存续期到 2020 年 4 月 7 日止。
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以总股本 591,834,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
利 4.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69,384,681 股,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变更为55,969,160 股,占转增后总股本的 7.27%。
3、2017 年 9 月 28 日,因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经公司
第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相关人员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91,950 股,公司总股本因此变更为768,992,731 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占回购
注销后的总股本比例变更为 7.28%。
4、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2 月 3 日分别召开员
工持股计划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及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武商集团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0 年 10 月
7 日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也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0,921,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员工持股计划尚有 23,207,245 股未出售,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2%。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之公司股份完成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
如因卖出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4 月 3 日